招商银行日前发布多个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合同调整公告,对产品管理人、申赎确认时效、快赎金额等规则做出调整。按照监管规定,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整改时间已剩不足半年,部分银行加快整改步伐,积极按照监管要求压降规模、调整产品形态。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于2021年6月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就现金管理类理财业务的投资范围、估值方法、久期管理、集中度管理、流动性管理等提出了规范性意见,并设定了截至2022年年末需完成整改时限。整改要求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存续规模压降,《通知》要求,到2022年年底,相关银行理财子公司现金管理类产品占比下降到30%;二是资产端要符合新规要求,包括投资范围、集中度和资产久期等方面均待整改。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整改时间已不足半年。多家银行相关人士均表示,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问题不大,预计下半年各家银行都会加快整改进度。光大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随着现金管理类理财类产品逐步整改完毕,其产品规模会控制在监管要求的范围内,回到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未来银行应结合市场需求设计出既满足监管要求又受客户青睐的替代产品,以短周期、低风险的净值类理财产品为主。(石诗语)
标签:
招商银行
现金管理
调整产品形态
光大证券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