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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讯(通讯员 史岚玲)为深入推进古丈县消防委托执法工作,不断夯实乡镇火灾防控基础,探索乡镇委托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消防行政执法效率,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6月29日,古丈县消防救援大队召开了全县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培训会,已与全县7个乡镇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会上,古丈县消防救援大队明确工作内容,一是委托执法机构。受委托乡镇人民政府以古丈县消防救援大队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消防监督执法职权。二是受委托执法主体。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作为被委托主体,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委托执法协议,由乡镇(街道)应急办、政府专职消防队等部门具体负责消防委托执法工作。三是委托执法权限。将部分监督检查权、部分行政处罚权下放到各乡镇。四是委托执法方式。委托时限不超过2年,自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报送古丈县人民政府和湘西州消防救援支队。五是委托执法程序。乡镇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六是委托执法责任。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受委托的消防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并对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消防委托执法培训会,有效提高各乡镇执法人员的消防监督执法意识、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范围和流程。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强消防工作帮扶指导力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综合执法制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问题,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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