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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力规划管理办法》等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220千伏、110千伏电网项目建设需在自治区电力规划明确。为充分发挥电网基础设施保障作用,动态完善自治区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地(州、市)、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开展规划内220千伏、110千伏电网项目调整工作。
此次调整充分考虑各地负荷供电、电源送出、网架补强等实际需求,经地州上报、委托评审、政府审核等程序,形成调整结果。调整后自治区“十四五”电力规划内220千伏电网项目439个,变电容量7657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6216千米;110千伏电网项目646个,变电容量2933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1524千米。以上项目总投资594.5亿元,其中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投资438.1亿元,发电企业、增量配电网等非电网企业投资156.4亿元。
下一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督促各地按照自治区“十四五”电力规划做好220、110千伏电网项目核准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加快推动规划内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发挥电网工程经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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