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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莒南县公证处办理全县首例“带押过户”业务
“本来还打算去找‘过桥资金’还贷款的,幸亏有公证处帮忙做‘带押过户’,不用提前还清贷款,房子就顺利过户了”,买家崔某对莒南县公证处高效推进“带押过户”,降低不动产交易成本,保障交易资金安全表示感谢。
崔某打算购买董某的一处房屋,但该房屋仍有抵押贷款。要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必须先帮卖方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可崔某手上没有足够资金,使用“过桥资金”费用巨大,更担心房屋解除抵押后卖方不配合过户,自己很可能面临钱房两空的危险。在了解到现在出台了“带押过户”的政策后,于6月14日向莒南县公证处申请办理“带押过户”业务,公证员为买卖双方起草了交易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办理了提存公证,6月16日崔某就顺利取得新房产证,成为莒南县首例“带押过户”的受益者。
“带押过户”模式打破了原有“卖方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办理不动产过户—买方再抵押”的房屋交易流程。为保障“带押过户”资金安全,防范业务风险,根据《民法典》、《公证法》、《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莒南县公证处贯彻落实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模式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69号】文件,充分发挥法定的提存机构作用,设立独立的提存账户,以资金监管机构角色成为“带押过户”流程中的一员。买方首付款及贷款资金等全部存入公证机构提存账户,由公证处对全部交易资金进行提存监管和划转,给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各方提供可靠的信用背书,最终实现房产安全交易。
下一步,莒南县公证处将加强与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公证预防保障作用,切实维护买卖双方、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全面保障资金安全、交易安全,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带押过户”的实惠和便利,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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